问 题

发表人:白* 提问时间:2021-07-14

标题:不具备交付标准

6月30日交房,存在各种问题装修质量问题,水电断断续续,天天有几栋楼没电有几栋楼没水,这是交付房产所具备的条件吗?基本问题都要修复两个月左右,我们收房是收具备居住条件的,这开发商强行交付侵害我们业主权益,请领导核查此事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1-07-1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业主的诉求,街道立即责成相关业务科室与开发单位进行了联系,经核查该小区在交付时,已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

对业主反映的工程质量缺陷问题,开发商同意按照双方签订购房合同约定条款履约,现正在与业主进行协商解决。同时街道将督促落实。

给您带来不便,请您谅解谢谢!

 

武清区下朱庄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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