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小区二次管网建设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查处权
尊敬的城管委:
咨询一个政策问题, 我们小区是2000年之后建设的,如果小区供热的二次直埋供热管道没有保温层、楼栋入口处没有设置供、回水温度计、压力表等。那么请问,贵委对此类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行为是否具有相应的查处权?换句话说,贵委是否是对小区供热二次网中存在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行为进行查处的政府部门?谢谢!
尊敬的城管委:
咨询一个政策问题, 我们小区是2000年之后建设的,如果小区供热的二次直埋供热管道没有保温层、楼栋入口处没有设置供、回水温度计、压力表等。那么请问,贵委对此类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行为是否具有相应的查处权?换句话说,贵委是否是对小区供热二次网中存在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行为进行查处的政府部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