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已将您的留言转至区发展改革委核实处理。
据区发展改革委反馈:经核实,我区冬季农村居民清洁取暖方式为煤改气、煤改电、无烟型煤,煤改电地区由政府统一组织改造,居民享受煤改电运行补贴政策;煤改气地区原则上使用燃气取暖,居民享受煤改气运行补贴政策,但因安全隐患、特殊房型等情况无法使用燃气取暖的居民,如自行实施改电取暖,经供电分公司审核合格后,可以享受煤改电运行补贴政策;无烟型煤地区居民如自行实施改电取暖,经供电分公司审核合格后,可以享受煤改电运行补贴政策。居民享受煤改电运行补贴政策需申请更换煤改电专用电表,由镇政府负责统计本镇域内有改造意愿的农户,统计完成后上报区发展改革委,区发展改革委转至供电分公司,供电分公司依据认定原则及电网负荷情况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该用户是否具备煤改电改造条件。如具备条件,待居民改造完成后,供电分公司为居民更换煤改电专用电表,享受煤改电运行补贴政策。目前,区发展改革委与供电分公司正在制定我区自行煤改电改造认定原则,待正式文件出台后,将开展此项工作,请您耐心等待。
区发展改革委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进行联系和解答,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区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2914241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