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武清区河西务颐翠园是否超备案价销售,未全额开具发票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武清区河西务颐翠园的一名业主,本人于2016年全款153余万购买小区内房屋一套,2017年签订商品房正式买卖合同约定2017年底之前交付房屋,购房合同及正式发票上只体现了939840元,其余591597元的购房款是体现在一个补充合同上且未开具正式发票。
我的诉求:
1、开发商天津华夏颐园置业有限公司是否有超政府备案价行为,后经小区内多名业主反馈当初备案价就是六千元每平米,所以只开具了93万余元发票,当然此消息没经过相关部门确认,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及(国办发{2013}17号)第五条等“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开发商加价销售是违背相关文件要求的。
2、本人至今未收到开发商591597元的购房发票,期间索要一次,至今未果。
3、至今本小区此房屋,未接到开发商正式交房的通知,房子质量(消防装置、配电安全、防水排水、沉降等)是否经过相关部门验收了的,广大业主根本就不知道,导致本人及广大业主对居住安全有所顾虑,根本不敢使用!
以上三点问题请相关领导看到后能给调查、处理一下(据本人了解本小区广大业主基本与我的购房经历雷同),万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