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褚** 提问时间:2021-06-22

标题:武清区河西务颐翠园是否超备案价销售,未全额开具发票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武清区河西务颐翠园的一名业主,本人于2016年全款153余万购买小区内房屋一套,2017年签订商品房正式买卖合同约定2017年底之前交付房屋,购房合同及正式发票上只体现了939840元,其余591597元的购房款是体现在一个补充合同上且未开具正式发票。

我的诉求:

1、开发商天津华夏颐园置业有限公司是否有超政府备案价行为,后经小区内多名业主反馈当初备案价就是六千元每平米,所以只开具了93万余元发票,当然此消息没经过相关部门确认,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及(国办发{2013}17号)第五条等“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开发商加价销售是违背相关文件要求的。

2、本人至今未收到开发商591597元的购房发票,期间索要一次,至今未果。

3、至今本小区此房屋,未接到开发商正式交房的通知,房子质量(消防装置、配电安全、防水排水、沉降等)是否经过相关部门验收了的,广大业主根本就不知道,导致本人及广大业主对居住安全有所顾虑,根本不敢使用!

以上三点问题请相关领导看到后能给调查、处理一下(据本人了解本小区广大业主基本与我的购房经历雷同),万分感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1-07-0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购买房屋时,开发商未全部开具发票事项,属于涉税违法行为检举事项,经与您电话沟通,需要您提供相关材料。相关处理结果会在调查处理完毕后,另行对您告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

2021年7月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颐翠园一期1#-7#楼工程,建设单位已组织参建单位进行了竣工验收。

武清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1年7月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收到市民反映的问题后,经核实,房屋质量、消防等问题均已取得验收,配电安全已由开发商权利人转接到电力局,符合送电安全标准。防水、沉降等均按照相关法律要求达到标准!

 

武清区河西务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开发商未明码标价销售房屋问题,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因事发时间已久,无法还原现场情况,也无其他证据证明开发商存在未明码标价销售房屋的情况,我们将进一步调查,并依法依规回复您。

 

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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