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2020年12月交房,现在已经2021年6月中旬了,还没有交房通知,也没有任何说法,请问什麽时候能够正式发函通知交房时间以及延期补偿事宜?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延期主要原因由于疫情、重污染天气、重大节点等原因造成。 2.正积极筹备相关验收工作,待取得交付许可后尽快完成交房。 3.在交付前除因疫情、环保、重大节日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延期,赔付金额严格按照与业主签订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感谢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延期主要原因由于疫情、重污染天气、重大节点等原因造成。
2.正积极筹备相关验收工作,待取得交付许可后尽快完成交房。
3.在交付前除因疫情、环保、重大节日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延期,赔付金额严格按照与业主签订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感谢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3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