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天津市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专项资助问题
《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津党发〔2018〕17号)已于2021年1月1日失效,新政策迟迟未曾落地。2021年1月15日人社局官网在公众服务相关下载新发布博士(后)来(留)津专项资助申请表格,但并未发布相关申请项目配套通知,天津市关于开展第四批博士(后)来(留)津专项资助申报工作也未在人社局官网发布。专项工作推动进展缓慢,配套政策发布不及时,不利于海河人才计划整体布局、实施,建议尽快发布新政策,助力专项资助申请工作稳步推进,以保证政策连续性和透明性,希望您百忙之中能帮助广大学子落实人才引进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