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已将其转给相关部门办理,请您继续关注,相关人员将尽快予以答复。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1年6月8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工作,依据《市人社局关于调整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62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31号)规定执行。
目前,按照人社部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要求,我们对〔2016〕31号文件进行修订完善,期间,此文仍执行有效。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