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企业新添加环保设备是否需要备案
静海区镀锌类企业、表面处理企业较多,在企业生产中会产生HW17类危险废物-表面处理污泥,该污泥是经过板框压滤机压滤产生,压滤后含水率一般在75%-60%之间,直接交危废处置成本较高,增加了企业负担。
按照国家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环保要求,大部分企业都有干燥减量意愿,部分企业计划购置“密封式低温热泵冷凝污泥干燥机”(此设备低温密闭运行,低能耗可利于热水等余热、不产生任何二次污染,且被国家工信部、环境部、科技部推荐使用‘2020年第52号‘《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进行再次减量(在65℃低温下干燥,可将污泥含水率降到10%,污泥减量达70%),这样不但节省了企业危废处理成本,而且能够达到企业清洁生产的目的。
但企业有一定顾虑,不知环保部门对此设备态度,企业购置此设备是否需要进行备案?还是办理需要其它手续?如办理去环保哪个部门,怎么办理?敬请给与答复为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