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董** 提问时间:2021-05-19

标题:金泰丽城开发商虚假宣传温泉水问题

我是武清区黄庄街丽德花园小区业主,2015年10月金泰丽舍销售通过发放彩页,销售人员介绍,样板间展示等多种方式对“丽德花园”温泉入户楼盘进行推广,2017年4月交房时候房屋内也预留了泡池,直到2019年4月10日金泰物业公司通知业主温泉水停止了。后来我们业主通过多方得知,金泰丽城(天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本没有取得政府审批的温泉开采证,之前卖房时候存在虚假宣传的违法事实,针对金泰丽城(天津)置业有限公司虚假违法宣传温泉水一事,期待有关部门给予解决和满意回复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1-05-2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接到转办单后,我单位执法人员立即对您反映的事项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之前提供过温泉水,按照现有证据和调查情况,不能认定当事人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下朱庄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29311281。

 

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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