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21-05-11

标题:小饭桌+无各种证经营严重扰民

1.居民楼是用来住的,他们改变了房屋的使用性质,周一至周五噪音严重扰民。

2.中午饭接小学生回来吃饭,没有卫生食品许可证。

3.晚上小学生放学,给小孩子们语数科目补习,没有办学许可证。

4.没有任何的消防措施。

以上四个问题,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核实,如果存在请依法办事,还老百姓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聚集的孩子越来多,不知道是根本没把小区居民的困扰当回事,还是他们在居民楼里搞无证经营是允许。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1-05-1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镇综合执法大队按照当事人所反映的地点对南蔡村镇畔水庭院74号楼201室(反映问题实际地点为202室)的小饭桌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处理,对其相关营业证照进行了检查,当事人无法出具相关合法证照。镇综合执法大队已经按规定责令其停止经营。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武清区南蔡村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4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南蔡村镇工作人员按照当事人所反映的地点对南蔡村镇畔水庭院74号楼201室(反映问题实际地点为202室)的小饭桌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处理,因当事人无法出具相关合法证照,镇相关部门已经按规定责令其停止经营。

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5月13日,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该地点已停止经营。工作人员已与市民进行电话沟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武清区教育局

2021年05月14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武清区南蔡村镇畔水庭院74号楼201号未经许可开办小饭桌的行为,经我局调查,上述地址已停止经营。

 

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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