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高** 提问时间:2021-05-10

标题:紫悦花园1号楼配电室问题

我是紫悦花园业主,我所居住的1号楼1门1层原公共配电间,现已更改使用性质,且已装修成住宅,此行为并未通知业主。我们一号楼全体业主曾向物业了解情况,且已在政民距离留言提出过此问题,相关部门给出的答复是“此间房屋目前仍然为开发商所有”。我们并不满意,因为此间房屋为公共配电间,应为公摊面积,属于全体业主,怎么还会“认为开发商所有”。请开发商移交给业主或物业公司管理,请开发商不要再侵占公摊面积,侵害业主利益,并请开发商将侵占此间房屋的租金返给业主。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1-05-1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与开发商核实,目前此房屋仍然为开发商所有。

 

武清区杨村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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