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社局领导:向贵局咨询:津人社局发【2010】5号关于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34号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两个文件的具体作废和失效时间。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市民取得联系,津人社局发﹝2010﹞5号、津人社局发﹝2010﹞34号文件均被《关于宣布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131号)明令废止,自2016年12月29日起失效。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市民取得联系,津人社局发﹝2010﹞5号、津人社局发﹝2010﹞34号文件均被《关于宣布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131号)明令废止,自2016年12月29日起失效。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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