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被辞退无法享受补偿,工作期间疫情防控费未发放
我的母亲在东篱嘉园从事小区环卫的工作,直接主管部门为大孟庄镇人民政府,至今已经有10年之久,每月的薪资待遇是800元,然而今年1月份物业换别的单位进行接管,把我母亲辞退了,母亲的主要经济来源为物业环卫及种地,后经核实同一批辞退的人员从政府拿到了补偿,我母亲也去大孟庄政府找相关责任人进行沟通,相关责任人告知,拿到补偿的是有关系的,当我母亲咨询疫情期间的补偿费时,答复是给问领导,因为疫情期间我母亲每天都在小区消毒,那么疫情防控费呢?然后就打发我母亲回家,后我与负责物业的人进行电话沟通(我有电话录音),回复是:我母亲是临时工不应享受补偿,疫情防控费也给问领导了 ,领导回复是没有,当我在咨询时,让我去找镇长,我也多次去政府找镇长,可没有一次见到过镇长,至今连镇长模样我都没见过,难道镇长不是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所能见的?那么我想问下:1、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合理吗?工作期间为什么不签订劳动合同,是为以后辞退有说辞吗?在我看来是欺负员工不懂劳动法,难道政府也不懂劳动法吗?2、政府相关负责人给所说的拿到补偿的都是有关系的,是欺负我们老百姓吗?难道没有所谓的关系,就事事难办吗?3、领导回复的防控费是没有,是国家没有发放吗、如果发放了,为什么我母亲没有领到。请领导给我个回复,让我们老百姓能有活路,让我们了解下自己应享受的权益去哪里了?盼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