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21-04-15

标题:企业擅自延长试用期,少缴纳五险一金怎么办

您好,我于去年12月1日入职一家公司,劳动合同当月签署,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一个月。

今年1月该企业负责人擅自将试用期延长到了三个月,且我入职当月的企业缴纳的保险是我用自己的工资来付的,今年2月底该企业负责人将我的工资予以下调,我深感恼火。

现在我有几个疑问想了解一下

1:企业少缴纳保险,关于这个诉求应该走劳动仲裁还是走劳动局监察大队举报?

2:擅自更改试用期导致工资减少,请求该公司支付我赔偿金是否该走劳动仲裁?

3:我自己支出的1个月保险费用是否要走劳动监察还是劳动仲裁?

因为电话不方便接听,还请贵局文字答复即可,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21-04-1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人力社保局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