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21-04-01

标题:反馈一个用工备案方面的问题

社保网厅,改版后,如图,在就业登记界面,给员工办理就业登记,还需要填写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期限,我个人认为,企业的经营期限不属于人社局工作,应该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因此,建议在这个界面,不要收集营业执照相关信息。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1-04-0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已将其转给相关部门办理,请您继续关注,相关人员将尽快予以答复。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1年4月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调查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在就业登记模块中,“营业执照起止日期”只作为法人就业登记的必填项,为申请创业补贴等工作抓取数据使用,其他员工进行就业登记时为非必填项,可直接提交不影响业务办理。

就业促进处4月1日下午与张**联络,告知填写规则,其表示理解,之后进行操作时可尝试不填写提交,同时就业促进处留下办公电话后期如有相关问题可及时沟通。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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