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零号公寓2020年8月7至2021年8月7日签订租赁合同,其中2020年11月12月和2021年1月无任何通知零号公寓在这3个月内少付我租金1600元,2021年3月至今没有付我租金,打电话不接听,办公地点上锁。我又不能驱赶零号公寓的租客,感觉自己很无助!为此向民政零距离求助!
吕**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
吕**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
吕**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已督促零号公寓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您租金,并已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已督促零号公寓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您租金,并已向您做了回复。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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