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1-03-25

标题:农业耕地问题

我村委会于2005年将我户一等大田耕地(4.4亩)出租,租赁天应泰钢管厂。出租金额一亩地一年1000元,村委会在我不知情下只给我们每亩地每年400元,我也没有合同,多次找村委会要合同都无果不给农户看,无法确认合同真实性。每年都在找村委会要合同,于2018年上半年才看到合同,合同是每亩每天1000元,村委会欺骗农户,克扣农户租金13余年。从18年到现在一直找村委会协商,要求村委会按合同金额支付我,都未能成功。我是个农民也不懂什么,不知道去哪里能解决这个问题,求助政府部门

反 馈

回复部门: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1-04-0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经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经核实,大寨村委会2005年组织出租的土地,经与农户口头商定,租金按每年每亩400元对农户一年一发,2017年起租金调整为每年每亩600元,租金标准全村统一,剩余资金为集体收入。从历年领取租金发放明细看,农户对此租金发放标准也算认可。近年来由于土地价格不断上涨,原定租金明显偏低,下一步村委会将结合企业合同年限适时再做调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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