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3月23日
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1.查询的2014年《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目前已失效。2.现行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的业务办理,依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住建发【2019】4号)的规定执行。文件电子版可以到市住建委网站-信息公开-政策文件中查看。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