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庄村违法堆放固体废弃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章水污染防治措施,第三十八条 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官庄村违法堆放固体废弃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章水污染防治措施,第三十八条
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正在调查处理中,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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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26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宝坻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与信访人核实,该固体废物为一年前堆放的建筑固体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工程施工单位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或者未按照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建议转城管委或属地。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您好!经宝坻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与信访人核实,该固体废物为一年前堆放的建筑固体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工程施工单位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或者未按照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建议转城管委或属地。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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