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胡** 提问时间:2021-03-09

标题:关于双青新家园盛青园房本问题

领导们好。本人住在盛青园,搬过来已经两年多了。。我们这一批是当初红桥区老丁字沽那边拆迁搬过来的。。该房子属于公租房安置类。当初合同上面写着两年后给房本,但是已经过了两年。。因为公租房安置类的房子还是会产生租房费。。在两年内。这个租房费是政府出。。当初说的两年给房本不产生其他的费用。但是至今也没说给,,两年给也好几年以后给我们房本也好,后续超过两年产生的租房费这个谁来承担?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1-03-19 是否超时:否

胡**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3月11日

胡**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保障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3月19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