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已将其转给相关部门办理,请您继续关注,相关人员将尽快予以答复。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1年3月12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初级经济师采取以考代评方式取得,考生需报名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通过方能取得助理经济师证书。
考试相关信息请关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中“天津人事考试”板块的相关通知。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