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朱** 提问时间:2021-03-03

标题:二手房过户银行贷款资金监管问题

现购买有银行贷款二手房卖方需平贷才能买卖,通过学习《民法典》法律宣传,今年起无须经资金监管,双方即可成交。但是经多次咨询房屋交易机关答复:我市未出台相应政策,且没有确定时间周期。请问法律规范的政策条款执行起来有这么难吗?请予以回复!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1-03-15 是否超时:否

朱**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3月5日

朱**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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