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购买有银行贷款二手房卖方需平贷才能买卖,通过学习《民法典》法律宣传,今年起无须经资金监管,双方即可成交。但是经多次咨询房屋交易机关答复:我市未出台相应政策,且没有确定时间周期。请问法律规范的政策条款执行起来有这么难吗?请予以回复!
朱**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3月5日
朱**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3月5日
朱**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3月1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2021年3月15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