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21-03-01

标题:2021年第四批海河英才来津博士后补贴

您好,在最近下发的“第四批海河英才专项资助”中,要求“同一一级学科博士后不再资助”,本人2017年博士毕业后去外地单位工作,于2019年11月来津回原一级学科进站博士后,该种情况是否符合资助标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1-03-1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已将其转给相关部门办理,请您继续关注,相关人员将尽快予以答复。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1年3月5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2021年3月10日下午五点左右,已和本人电话联系,向其解释了政策,本人表示满意。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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