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21-02-25

标题:农村新生人口能否分配村里剩余的集体耕地

您好!我们村2011年分完耕地后有剩余的集体耕地。

我想咨询一下:

1.本村在分完耕地后出生的新生儿能否有权分配到村集体剩余耕地。

2.依法预留的机动地和村集体剩余耕地的区别。

3.如果想分配村集体剩余耕地,需要那些程序。

4.2016年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因确权数量有矛盾的还未确权的,该如何处理。

5.原1996年下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还是否有效。

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1-03-0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张先生所反映的问题,目前我镇正在与上级部门沟通、探讨中,近期将组织区、镇、村三级协调会,为您解答相关疑问。

 

武清区河西务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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