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建议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取消二手车限迁
2月9日,商务部在《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经验做法的通知》中,就扩大新车消费、发展二手车消费、促进汽车更新消费、培育汽车后市场等方面给出具体建议,提出要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2013年摇号至今,许多久摇未中的市民通过上外地牌照的方式,进行了小客车注册登记,摇中号后,因排放标准问题不能回迁到天津,可能导致小客车指标浪费、二手车买卖被压价等问题,损害了市民的利益。
目前,天津市域内外地车辆较多,且多是国四、国五排放车辆,且是二手车流通的主要排放标准车辆,国五标准实施时间较短,排放污染物较少,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取消国四、国五二手车限迁,一方面是落实国家政策,符合国家政策的初衷,另一方面也能促进天津汽车消费,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