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万** 提问时间:2021-01-20

标题:因配合防疫工作在家隔离,公司拒不支付工资

已中发布的文件

《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指南》

是否仍有效?

其中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下简称“疫情防控期间”),因疫情防控隔离没有提供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全额支付工资。

http://hrss.tj.gov.cn/xinwenzixun/gggsnew/202012/t20201203_4305695.html

本人因街道要求在家隔离请假两天,单位借口是去年文件,不予认可。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1-01-2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已将其转给相关部门办理,请您继续关注,相关人员将尽快予以答复。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1年1月22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目前我市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出台的疫情防控劳动关系相关文件仍然有效。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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