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因配合防疫工作在家隔离,公司拒不支付工资
已中发布的文件
《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指南》
是否仍有效?
其中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下简称“疫情防控期间”),因疫情防控隔离没有提供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全额支付工资。
http://hrss.tj.gov.cn/xinwenzixun/gggsnew/202012/t20201203_4305695.html
本人因街道要求在家隔离请假两天,单位借口是去年文件,不予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