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地产商欺诈销售,拒不退还认购定金
20年12月初,在首创北京半岛销售人员引导下,我们到其销售处本意仅了解楼盘,我连身份证,钱包都未带;在现场我讲自己没有购房资格,已有购房贷款记录;但销售人员讲他们可以协助办理天津户口,在无资格期间签署销售合同仅需支付20%首付,两年后可按30%办理贷款;各种优惠折扣多次诱惑签约,我们经不住诱惑签署了认购协议并缴纳5万元定金;回家后查看天津相关购房规定,发现其中存在购房资格、贷款难落实等诸多问题,对方口头解释却没有任何承诺;认购协议却约定7日内未签约不退定金;我们急忙在第6日前往售楼处提出退还定金要求;销售人员极力推延拒绝退款,狂称他们不怕闹,公司没有退款诉讼通道;我方次日向派出所报案并向城建局反映情况,但至今未解决问题,请天津市政府督促落实。对首创违规销售,诱导消费行为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