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已将其转给相关部门办理,请您继续关注,相关人员将尽快予以答复。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1年1月12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16号)规定,自2020年起,在计发职工基本养老金时,将用于计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本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
2020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即本市2019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940元。
2021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即本市202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尚未公布。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