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已将其转给相关部门办理,请您继续关注,相关人员将尽快予以答复。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1年1月4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3号),参保人员取得的相关证书,必须在“人事考试网”上能够查询到,方可发放技术技能提升补贴。2020年,为进一步完善政策,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学历提升补贴和职称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84号),附件《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中所列准入类或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均为考试取得且在人事考试网可查询。
对您提到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向人社部相关政策部门反馈,在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时作为重要参考。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