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通过海河英才计划落户武清集体户口,现在我买的房子已经交房实际入住,请问未下房本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办理户口迁到本人名下合法固定住所,之前看到有回复说这种情况可以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契税发票及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的不动产登记薄查询证明代替房产证办理户口迁移,但各派出所又说这样办不了,请问是怎么回事呢?因为涉及到孩子上学问题,所以特别着急,望回复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民警电话联系市民,市民所反映的问题,已告知其相关户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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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民警电话联系市民,市民所反映的问题,已告知其相关户口政策。
公安武清分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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