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0-12-25

标题:企业退休职工病亡后丧葬补助和抚恤金领取标准

1.老人属蓟州区企业退休人员,去时候能领取多少丧葬补助和抚恤金,依据是什么政策?

2.原退休单位已经不存在,是否影响补助发放?

反 馈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20-12-3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已将您的留言转至社保蓟州分中心核实处理。

据社保蓟州分中心反馈:关于您所咨询的丧葬补助和抚恤金相关问题,依据《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0年度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12号),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公死亡丧葬费支付标准为6323×2=12646元,此金额为2020年度支付标准;据您描述去世人员没有供养的直系亲属,因此没有抚恤金。关于您所咨询的原退休单位已经不存在是否影响补助发放问题,无论原单位是否存在,不影响待遇发放。

社保蓟州分中心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进行联系和解答,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社保蓟州分中心,联系电话:2277200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蓟州区

2020年12月30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