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武清区区医院凭什么把治病救人制度化
尊敬的领导,近日去武清区区医院替因车祸骨折的母亲去开休假证明。主治医生表示骨折病人的休假证明只能开三个月。主治医生很厉害,根本不看生病本身情况和其他依据,就能断定病人已经康复。就此问题我说说我的看法,如有不当敬请谅解。
自古以来,医生都以治病救人,救死扶伤为宗旨,非常崇高的职业。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我党更是为了人民群众健康为出发点,改善医疗条件,提高医疗水平。武清区区人民医院,作为武清地区最大的综合医院,未能以为人民服务为工作宗旨。人与人不同,康复的情况也不一样,一为20多岁的年轻小伙子骨折和一位年近60岁的老年妇女骨折的康复速度能一样吗?如果人与人体质、病情都一样的话,这病就好治了。不理解医生和医院为什么会制定这样的标准,难道这些都没有想过吗?不去调查实际情况吗?看病流程可以制度化,但是治病不能制度化,程序化,因为面对的是人,不是机器。也希望医生和医院只管治病救人,要时刻铭记自己的职责。否则,医院装修的再漂亮,再宏伟,也无济于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