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0-12-15

标题:武清区区医院凭什么把治病救人制度化

尊敬的领导,近日去武清区区医院替因车祸骨折的母亲去开休假证明。主治医生表示骨折病人的休假证明只能开三个月。主治医生很厉害,根本不看生病本身情况和其他依据,就能断定病人已经康复。就此问题我说说我的看法,如有不当敬请谅解。

自古以来,医生都以治病救人,救死扶伤为宗旨,非常崇高的职业。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我党更是为了人民群众健康为出发点,改善医疗条件,提高医疗水平。武清区区人民医院,作为武清地区最大的综合医院,未能以为人民服务为工作宗旨。人与人不同,康复的情况也不一样,一为20多岁的年轻小伙子骨折和一位年近60岁的老年妇女骨折的康复速度能一样吗?如果人与人体质、病情都一样的话,这病就好治了。不理解医生和医院为什么会制定这样的标准,难道这些都没有想过吗?不去调查实际情况吗?看病流程可以制度化,但是治病不能制度化,程序化,因为面对的是人,不是机器。也希望医生和医院只管治病救人,要时刻铭记自己的职责。否则,医院装修的再漂亮,再宏伟,也无济于事!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0-12-2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调查: 2020年12月15日,市民来我院心胸血管外科张学军主任门诊就诊,代替其母亲开休假证明,因患者本人未到现场,且市民提供的检查报告为9月份的检查报告。医生开具休假证明,需要结合患者的病情、辅助检查报告等进行综合评定。因此,应让患者到现场复查检查,视患者复查情况才能评定是否开具休假证明。

我院《门诊医疗诊断证明管理制度》规定,休假证明,急诊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市民所述“主治医生说骨折患者只能开3个月”并非制度规定,是指肋骨骨折患者一般3个月即可康复,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由于表述不够清晰,引起市民误会。日前通过电话沟通向市民解释该情况,市民表示理解,同意撤诉。

感谢您对武清区人民医院的关注和支持,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武清区人民医院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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