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黎* 提问时间:2020-12-10

标题:武清区房管局物业办对经纬二期物业违法行为不制止不作为

经纬二期34号楼诸多业主收房后装修被物业强制收取装修押金,在装修完毕物业验收结束后物业又以需要向总部申请财务审批手续为名拖延支付业主装修押金,有的业主甚至被拖延已达3个多月,在多次催讨无果的情况下,很多业主都向武清区房管局物业办投诉,但是物业办以没有执法权为理由告诉业主自己想办法。我想问一下武清区长,物业办的职责是什么?这么明显违法的事情为什么得不到制止?到底是管不了还是不想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是一句空话吗?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0-12-1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业主反映问题,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相关规定,我委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对于业主装修押金问题,我委已约谈该项目经理,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将装修验收合格的业主尽快上报给总公司,尽快退还业主装修保证金。

如您需详细了解,直接咨询武清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徐同志,联系电话:59618822。

 

武清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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