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天津市武清区豆张庄镇马丙春,在高王公路东侧,茨洲小学向南30米处搭建集装箱彩钢房,用于经营“大春羊汤馆”,该建筑物没有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请武清区规划局、武清区综合执法局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秉公执法,拆除这一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保护茨洲村集体利益和村民权益。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第一,您不是茨洲村民,举报的原因是您在“大春羊汤馆”对面基本农田上搭建违章建筑,用于经营羊汤被执法部门强行拆除。第二,“大春羊汤馆”所占土地为建设用地,临时放置了一个集装箱用于经营并没有搭建彩钢房。对您反映的问题和主要诉求答复如下: 第一,我们将根据《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对“大春羊汤馆”负责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还原事实真相。第二,当事人如有违法行为,责令其在法律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第三,当事人如拒不配合整改,将依法依规进行强制执行。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村镇办,联系电话:22167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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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您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第一,您不是茨洲村民,举报的原因是您在“大春羊汤馆”对面基本农田上搭建违章建筑,用于经营羊汤被执法部门强行拆除。第二,“大春羊汤馆”所占土地为建设用地,临时放置了一个集装箱用于经营并没有搭建彩钢房。对您反映的问题和主要诉求答复如下:
第一,我们将根据《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对“大春羊汤馆”负责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还原事实真相。第二,当事人如有违法行为,责令其在法律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第三,当事人如拒不配合整改,将依法依规进行强制执行。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村镇办,联系电话:22167563。
武清区豆张庄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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