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方** 提问时间:2020-12-07

标题:社保是否可以认定无效问题

天津市人社局您好:

请问如果企业为某职工办理社保时提供的劳动合同是伪造的或者是无效的,可否认定该企业为职工办理的社保无效?或者如果企业为职工办理社保时提供的劳动合同是伪造的或者是无效的,该企业为职工办理的社保一般如何认定或者处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0-12-1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已将其转给相关部门办理,请您继续关注,相关人员将尽快予以答复。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0年12月1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 2020年12月15日,社保中心与市民联系,告知其社保中心根据单位申请受理参保缴费,市民可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联系确认劳动关系的真伪,如确定劳动关系为虚假,社保中心可以依据单位申请办理退费,市民对答复结果表示感谢。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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