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魏** 提问时间:2020-12-02

标题:关于退役军人所在单位工作年限问题

尊敬的领导,退役军人保障法已颁布,第四十四条规定,服役年限退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请问,基层乡镇补贴目前按照进镇工作年限按照每年10元发放,那么保障法中规定的服役年限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所表述的是否适用?或者说如何解读,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20-12-0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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