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宋** 提问时间:2020-11-28

标题:我公司关于环评立问题的咨询

您好,我们单位在2017年做环评的时候 ,给我们漏了两个车间,现在环保监管部门 不让我们用这两个车间,我们想把漏的这两个车间 补办环评又不给我们补怎么办?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0-12-0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与您本人沟通,您所在企业位于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西肖庄村。该项目委托北京中环瑞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完成编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武清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4月17日出具环境监管意见,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于2018年5月19日出具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备案意见的函。该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外,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5]37号)防治任务中第五款规定,停止审批工业园区外一切新建、改建、扩建新增污染物的工业项目。

 

武清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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