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门* 提问时间:2020-11-27

标题:天津社会科学院房补款哪去了

尊敬的市财政领导,您好!

我是一个年届八十的老人了。我很感激党和政府关怀民生,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制定了房补政策。

我所在的工作单位是天津社会科学院,院领导曾经按照市里规定严格审查后确定了房补人员名单,我也在其中。

可是近二十年过去了,我单位一些人始终没收到全额房补款。退休后我几乎年年询问院领导,历次询问得到的答复都是“今年发”,“很快发”,可是始终也没有发。直到今年我给院长写信询问才得到院办一个明确答复:“院里没有钱”,也就是说房补没有希望了。所以我只能给市领导写信询问:

天津社会科学院的房补款是否由市里财政部门拨发了?我想应该是。但是有人说房补款是由本单位筹集款发。

市领导接到我的询问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11月26日答复说:门*同志: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社会科学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建议向市财政局咨询。

因此我只能向您投诉:

如果市财政部已经把社科院申报的房补款发给了社科院,社科院又没有把这笔款发给应该拿到房补款的人员,我想问这笔款谁挪用了,干什么了,是否有人私吞了?请领导调查给个答复,这也不是仅仅我一个人的疑问。

近二十年了,房补政策在社科院还没有完全落实,是否有人贪污,为了维护公平正义,所以我要投诉,希望,并期盼在“政民零距离”得到您的答复。谢谢了!

写信人 门*

2020、 11、27

反 馈

回复部门:市财政局 回复时间:2020-12-1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民:

您好!

对于您反馈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天津社会科学院属于有收费或收入的全额事业单位,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级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老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津政办发【2008】92号)关于住房补贴财政补助比例的规定,市财政补助比例为40%。市财政已于2007年至2009年将应负担经费全部拨付,并已与天津社会科学院核实,剩余60%部分资金应为单位自筹。特此回复。

感谢您的留言。

 

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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