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史** 提问时间:2020-11-24

标题:企业房产进行托管是否有生效的文件?

《天津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4)55号)是否生效文件?是否适用历史遗留的企业房产托管?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0-12-14 是否超时:否

史**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1月25日

史**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4)55号)已于2019年6月30日废止,该办法主要用于规范产权人为市人民政府的直管公产房屋的相关经营管理工作,不适用于企业产房屋。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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