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初级会计资格的继续教育问题:是在发证地,还是在户口所在、工作地?
我是18年在学校山西考的初级会计资格证,19年毕业,还是在山西(发证地)会计之星进行的信息采集继续教育。目前在天津从事会计工作,是天津人。在天津也采集了在岗信息。20年我应该在山西(发证地)还是天津(户籍地、工作地)继续教育呢?如果在天津继续教育,山西的去年的继续教育如何转回来呢?如果在天津进行继续教育,山西的19年的继续教育是不是无效,我是否需要进行两年的继续教育?我的初级会计证档案是否需要转回来呢,转回来的流程是怎么样呢?如果以后在天津继续教育,那我的山西的发证地初级会计证是否会无效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