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冯* 提问时间:2020-11-14

标题:办理住房补贴问题

我办理房补时候都是符合条件的,然后转天办事人员电话告知我因为我是离婚人士,在我前妻名下有一套我前妻婚前购买的房屋,需要提供买房合同,证明是婚前购买,可是我去了西青区市民服务大厅,那边的工作人员告知我,我是不能调取这个合同的需要本人来办理,可是我们离婚很多年我也找不到我前妻了,电话号码也变了,所以我想请领导们给想想办法,让我尽快的可以办理房补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20-11-1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委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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