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在中北镇远大福特4S店购买车辆质量问题的反馈邮件
尊敬的市场监管局:
领导和相关办事人员 你们好!本人于2020年11月06日在本市西青区中北镇远大福特4S店购买了一辆2020款福特蒙迪欧轿车,官方指导价格19.28万元,发票价格13.28万元,并于2020.11.06日到店提车,11.07日提车后发现车辆发动机启动后存在异响,随即到4S店要求检查,车辆此时仅仅行驶100公里,经过4S店内人员2个小时的检查,多人听见并且承认存在异响,但是至今未找到发动机故障和异响的原因,并且让车辆继续上路行驶,期间4S店售后经理陪同试听了其他2辆同型号车辆,并未发现异响,证明并非车辆共性。4S店售后经理承诺联系长安福特工厂人员到店检查车辆,但至今未明确人员是否会到店检查及具体到店日期,也未给出明确解决方案,
在此期间如车辆发生重大安全隐患及事故,责任应由谁来负责???
驾驶带病车辆上路行驶岂不是至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
岂不是至国家法律法规及市场监管部门权威于不顾???
在此特别恳请市场监管部门领导重视,帮忙介入处理此事,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体现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万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