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已将您的留言转至区退役军人局核实处理。
据区退役军人局反馈:关于您所咨询的退役士官转业安置何时选岗问题,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我区按照市退役军人局要求在每年11月—12月通过积分选岗方式,落实安置任务。关于您所咨询的网上是否公示工作岗位问题,每年安置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中公示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排名,公示安置岗位。安置时依据排名顺序,由士兵依次自主选择安置岗位。
区退役军人局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进行联系和解答,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区退役军人局,联系电话:8271789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