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20-11-05

标题:单位要求歇年假

1:本单位要求2020年12月10日前必须休完年假,如果不休年假,必须写“自愿放弃年假”这样做违反劳动法吗?

2:如果本人按照国家规定休“带薪年假”,共计15天。单位领导说:歇年假没事,让我考虑一下本人的“平日加班等相关的福利待遇”!言外之意就是要扣除!这样做有道理吗?违反劳动法吗?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20-11-0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人力社保局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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