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20-11-04

标题:企业试用期拒绝给员工缴纳五险

您好,人社局

我于今年6月初入职一家企业,企业在30日内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没有给我缴纳五险,我找过企业相关负责人,企业告知是公司规定,直到今年9月份才给我缴纳五险,而且是通过第三方人资资源机构代缴。如何来维护我的权益?可否通过12333来向河西区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还是直接向河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如果明年年初提出举报或者仲裁,那么企业违法漏缴的五险还能否补上上一年的?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20-11-0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人力社保局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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