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20-11-03

标题: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和中级会计师互免互认问题的咨询

财政部和人社部于2019年发布了《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探索建立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职业资格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同或相近科目互认互免等衔接措施,减少重复评价,减轻会计人员负担,探索建立会计与审计、经济等属性相近职称系列(专业)的衔接措施。”

请问目前取得CPA证书的人还需要中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才能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吗?今后CPA会实现与其他资格证书互免互认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财政局 回复时间:2020-11-04 是否超时:否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们已责成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解释相关政策,经核实问题已解决。祝您生活愉快!

 

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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