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天津生源在吉林上大学,2019年在校期间在吉林取得会计证,2020年毕业回到天津,已经在天津进行信息采集,并且在个人申报那里用会计证抵了2019年的继续教育,请问2020年还需要继续教育吗?
您好,针对您的情况,如您2020年毕业,且具有会计初级资格证书或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应自2021年起每年完成90学分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如您有其他疑问, 欢迎继续咨询!
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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