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汪** 提问时间:2020-10-18

标题:身份证和集体户口也要公证,太奇葩

我夫人是通过海河人才计划落户到天津的,现在是集体户,准备买房落常住户。我们看上了一套公产房,在交易前告知我们需要办身份证和集体户口的公证,而且指定是渤海公证处办理。我觉得怎么会有这么奇葩的规定?身份证和集体户口单页都是公安局发的,做公证是要证明公安局发的证是真的吗?还是要证明“我妈是我妈”?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0-10-20 是否超时:否

汪**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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