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关于调整本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9〕712号)明确,燃油附加费已并入起步价。这个规定对天津市武清区的出租车是否有约束力?如果有,为什么天津市武清区的出租车依然在收取燃油费?这不是哪个司机的问题,而是武清区所有正规的出租车都在收取!而且他们不提供燃油费的发票,甚至不提供行程发票,给的是手撕发票,单张面额十元。车内也明确贴着每车次1元燃油费。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武清出租车是区内自主发展的“区域经营”性质出租车,不符合《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属于正规合法的运营车辆。 针对吴先生反映的收取1元燃油附加费原因如下:现武清区域经营出租车计费标准是按照天津市出租车调价前的计费标准计算的,因此含有1元燃油附加费。 针对吴先生反映的发票问题原因如下:由于武清出租车是区政府为方便市民出行,自主发展的区域经营性质的出租车。目前,全市区域经营管理政策尚未出台,办理出租车行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工作没有落实,暂时不能向乘客提供乘车发票(包括燃油附加费票据)。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武清出租车是区内自主发展的“区域经营”性质出租车,不符合《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属于正规合法的运营车辆。
针对吴先生反映的收取1元燃油附加费原因如下:现武清区域经营出租车计费标准是按照天津市出租车调价前的计费标准计算的,因此含有1元燃油附加费。
针对吴先生反映的发票问题原因如下:由于武清出租车是区政府为方便市民出行,自主发展的区域经营性质的出租车。目前,全市区域经营管理政策尚未出台,办理出租车行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工作没有落实,暂时不能向乘客提供乘车发票(包括燃油附加费票据)。
武清区交通局
2020年10月23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