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津劳办(2005)263号文件即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解决意见(二)》是否现行有效?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已将其转给相关部门办理,请您继续关注,相关人员将尽快予以答复。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已将其转给相关部门办理,请您继续关注,相关人员将尽快予以答复。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0年10月13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2020年10月16日16时50分,已电话回复市民,市民表示满意。 祝您生活愉快!
您好!2020年10月16日16时50分,已电话回复市民,市民表示满意。
2020年10月19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